盗窃手机 疑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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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1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6月30日,房某因为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2年10月,17岁的房某用弹簧刀把同学扎成轻伤,而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延庆检察院认为,房某的行为虽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检察机关于去年4月份对房某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然而,不学无术的房某最终还是以身试法,再次以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次房某可就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了,
去年10月份,房某在延庆某网吧上网时,见身边的李某睡着了,便顺手牵羊将其皮夹克偷走,其皮夹克里有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而后醒来的李某发现自己衣物被偷遂报了案。偷走李某衣服和手机的房某,倒也算“聪明”,三个月没敢开机,最后把偷来的手机送给了朋友。不过房某的朋友就显得不是那么“聪明”了,在一次与房某互通短信时被电信局捕获信号并报了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房某的朋友,并最终将房某抓获。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查起诉过程中。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