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被截 患者获赔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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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1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大夫在给病人做手术时没有书面征得病人的同意,就自己作主截去了患者的一截手指。上周,本市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病人4万余元。 张某在一次修理机器时被碾伤了手指,他强忍着疼痛到医院看伤,接诊的大夫看了看,说了句“得截掉”,就开始为张某医治起来。等张某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手指已被大
作者:李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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