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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被截 患者获赔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1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大夫在给病人做手术时没有书面征得病人的同意,就自己作主截去了患者的一截手指。上周,本市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病人4万余元。

  张某在一次修理机器时被碾伤了手指,他强忍着疼痛到医院看伤,接诊的大夫看了看,说了句“得截掉”,就开始为张某医治起来。等张某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手指已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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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切掉了一截。张某找了很多有名的专家,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接上”。张某又找到了给自己截指的医院,却发现自己的病历医生还没给填写。这下张某的火儿可上来了,本想与医院进行一番协商,可医院就是不承认自己有错,坚持说张某的手指必须要截掉。张某只得把医院告上了房山法院。

  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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