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代理费降低,服务不该“缩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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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11 扬子晚报 | |||||||||
我省日前出台规定,从7月1日起,将二手房买卖代理收费标准,由原来最高按成交价格总额的2%压缩为1.5%以内。降低二手房代理收费,从政府来说,主要是为了降低房价,这对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是个利好。但他们同时担心,代理费用降低后,中介商的服务会不会“缩水”?为此,记者昨天走访了南京的五六家房屋中介公司。 “我爱我家”、“中广置业”、“开心易家”三家品牌中介均表示,虽然代理费降低
然而,在走访几家小中介时,他们的回答却不容乐观。在华侨路上,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坦言,以往,在一些购房总金额较高的交易中,为了留住客户,他们会视情况将中介费用减低至1.5%,有时甚至更低。而针对交易总价偏低的二手房,他们则会按2%的标准收取中介费。至于今后会不会统一按1.5%的标准收费,他表态说,降低是肯定的,不过,服务就不一定能保证了,否则肯定无法收回为此付出的各项成本。 一位房产人士认为,新规定用意良好,但从整个二手房市场的情况看,中介费用降低后,要真正让买卖双方得益,服务不受影响,很大程度还依赖于中介公司的诚信经营。出于运营成本的考虑,小中介肯定会通过吃差价的方式弥补中介服务费降低的损失。因为它们业务量有限,大公司降低费用后,为了抢生意,他们还会进一步降低服务费,但“低收费”只是它们打出的“幌子”,“幌子”的背后就是吃差价或服务“缩水”。这位人士提醒说,按照规定,二手房交易全程服务共包括8项内容:提供信息、勘察评估、置换配对、陪同看房、代缴税费、代收代付购房款、代办两证、协助物业校验。现在,不少公司在服务上就做得很不到位,像协助物业缴验这一项,现在就很少有公司能做到。代理费降低后,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可能还会进一步缩减服务内容,这是交易双方必须警惕的。孟玲 汪晓霞(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