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酒后闹公安局续 局长威胁记者为属下遮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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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51 东方网 | ||||||||||
山阳县一位杨先生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了诸多不解。杨先生称,公安部“五条禁令”明确规定民警备勤时不得饮酒,而这位副所长不仅醉酒,还深夜跑到公安局高声吵骂;公安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属下“遮丑”本来就不应该,又公然威胁记者“我跟你没完”显然更不合适。和杨先生一样,许多读者都对公安局长对记者说的一席话表示不解。 据悉,本报报道此事后,省公安厅和商洛市公安局的领导已分别致电山阳县公安局过问此事
“竞聘”所长失败副所长闹情绪 据了解,醉酒后到公安局吵骂的副所长李某已于7月3日下午被解除禁闭。为了搞清事情的真相,昨日记者多次与李某联系,但对方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别人接电话称李某不在。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某之所以喝酒后到公安局找局长吵骂,是因为近期山阳县公安局进行了竞争上岗,李某在竞争小河派出所所长的考试时没能通过,被调到色河派出所任副所长。由于同时考试没有通过的另两位所长仍在当地主持工作(已降为副所长),而李调到色河派出所后却成了“二把手”,李某因此产生不满情绪才出现了酒后大骂局长的闹剧。 违反“五条禁令”醉酒要受处罚 昨日,记者再次拨通了山阳县公安局局长王晓宏的电话,当记者亮明身份,讲清来意后,王晓宏局长情绪有点激动。为了确保采访继续进行,记者将前一天与其通话的录音进行了播放。听完录音后,王晓宏解释自己此前向记者否认有民警酒后滋事的做法,是为了保护同志,他认为一旦消息见报,对该副所长的处罚会加大。 随后,记者从山阳县公安局获悉,对李某关禁闭只是当晚临时采取的措施,目前局党委正在研究对李某违反“五条禁令”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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