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派出所推行道歉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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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31 浙江在线 | |||||||||
如果民警“破案超时”,必须登门向报案人道歉。三门县公安局亭旁派出所实施的这一制度,激发民警们的责任意识。 今年初,该所民警在下村走访时,吃惊地听到一些村民说“以后发生案件不再报案”,原因是他们报过几起失窃案,几个月听不到回音。派出所为此规定:今后办案民警对那些一时破不了的案子,必须上门道歉,并向报案人说明具体原因。
民警登门道歉,取得了村民的理解。包家村村民包某3个月前家里被偷5000元现金,由于犯罪嫌疑人外逃,民警多次抓捕未果。没想到过了些日子,包家再次遭窃,他不想再报案了。但当他看到民警主动上门道歉,心里的疙瘩解开了,积极向民警提供破案线索。日前,这两起窃案被破获。 据了解,亭旁派出所实施此项制度近半年来,已破获10多起疑难案件,抓获了7名犯罪嫌疑人,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任。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叶晖 通讯员 蒋人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