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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偷贼“失主”自投罗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37 沈阳今报

  付鸿声默澜记者李洪飞今报讯一名在沈流浪人员因玩电子游戏而举债,在债主追讨下,他在沈阳站广场偷了一个密码箱。而报案的失主,也是偷别人东西的小偷。7月4日,这个案中案被破获。

  7月3日傍晚7点多,一名男青年急匆匆走进沈阳站派出所:“我是在沈打工的,叫张清,几分钟前,我在沈阳站广场的电话亭打电话,将一个密码手提箱放在身边的地上,箱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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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和100元钱,打完电话后,密码箱就不见了。”按法律规定,被盗财物没有达到法定标准,警方可以不予立案,但考虑到张清是打工者,民警决定尽全力为其追回财物。

  几分钟后,民警刘伟东在车站广场一个角落发现异常情况。一名曾被警方清理过的流浪人员见到他就跑,刘伟东随即将其摁住。在派出所,此人交代,密码箱是他偷的。“我喜欢玩电子游戏,向一名流浪者借了200元钱,这几天债主天天跟在我身后讨债。我已把偷来的100元钱给了债主。”

  就在值班所长贾新民清点箱内物品时,他发现箱子的夹层里面藏有东西。贾新民让张清将箱子里的物品都放到桌子上,但张清没有翻夹层。“所有的物品都在这儿吗?”“是的!”

  贾新民指着夹层说:“你不看一看夹层里面少没少东西吗?”闻听此言,张清脸色突变。夹层里的东西被拿出,里面是一部精巧的手机。民警问:“手机是什么时候买的?什么牌子的?花了多少钱?电话号是多少?”对于这些问题,张清一个都答不出来。

  经调查,这部手机是一位女士于5月的一天在市场买东西时被盗的。见无法隐瞒真相,张清自言自语:“我这不是自投罗网吗?”7月4日,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流浪人员和该案的“失主”均被沈铁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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