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定下“三条铁规” 严禁民警收受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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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5日电自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厅厅机关将正式实施严禁收送礼金“三条铁规”及实施细则,就严禁收送礼金,办人情案、金钱案作出明确规定。铁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不论收送数额多少的礼金,都将受到严肃查处。 据南京晨报消息,“三条铁规”明确规定:一是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者,不论数额多少,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扣除其当年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其中一次收受礼
二是利用职权办人情案者,不论有无产生后果,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扣除其当年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收受礼金办金钱案者,不论数额多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依照其收受礼金的数额扣除廉洁从警退休金。违反规定办人情案、金钱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或开除,扣除其累计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违反规定赠送礼金者,根据数额、情节比照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行为处理;属于下级公安机关赠送的,在全省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对外省公安机关和不属于公安机关赠送的,通报其所在地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江苏省公安厅自设反腐倡廉“高压线”,同时又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在“三条铁规”实施细则中,对于收受和赠送礼金,办人情案金钱案作出了明确界定,对同事亲友之间正常人情往来收送的礼金以及看望慰问生病住院民警、离退休老同志给予的慰问金等行为,不视作违反规定。 在实施“三条铁规”的同时,江苏方面将选择县、区公安机关进行试点,在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