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地点在厂房,教师都是“杂牌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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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1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玄法 记者 殷学兵 张幸欣)每人花了近两万块钱,报名进入计算机培训基地学习。可入学后才发现,这个培训班无论是校址,还是授课老师都与招生简章所宣传的差距很大。日前,这批学生中的7人因此将包括南京理工大学等在内的4家单位告上法院,索赔22万余元。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例教育合同诉讼案。 据卢某等7名参加培训的学生诉称,去年4月,他们通过报纸广告,获悉南京网博信息
看到招生广告后,卢某等7人辞掉工作,来到南京理工大学,每人花了近2万元学费、实验费,报名参加了网博教育中心的半年制网络工程师班。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上课、吃住地点,并不在南理工本部校园,而在板桥地区一家消防器材厂的厂房内;任课老师也不是什么教授、专家、精英,都是从一些电脑公司临时找来的一些“杂牌军”。 这7名学生说,一入学,发现问题后,就找网博教育中心交涉。但该中心每次都以“很快就会解决”来搪塞,结果半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另外,培训结束时,他们还意外发现,网博教育中心根本就没有取得社会办学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南理工等4单位,赔偿他们辞掉工作的损失费,以及学费、实验费等共计22万余元。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与网博教育中心负责人王民明取得联系。王民明解释说,之所以把这7名学生的上课、吃住地点放在校外,是因为他们报的是“技能培训班”;如果报“学历班”,上课地点就在校园内。另外,上课教师虽不是大学教授,但确实是计算机行业的专家。至于办学资格,他们有劳动部门发放的社会办学证。因为他们是“特殊办学”,所以无须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据悉,玄武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