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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在厂房,教师都是“杂牌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15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玄法 记者 殷学兵 张幸欣)每人花了近两万块钱,报名进入计算机培训基地学习。可入学后才发现,这个培训班无论是校址,还是授课老师都与招生简章所宣传的差距很大。日前,这批学生中的7人因此将包括南京理工大学等在内的4家单位告上法院,索赔22万余元。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例教育合同诉讼案。

  据卢某等7名参加培训的学生诉称,去年4月,他们通过报纸广告,获悉南京网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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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心招生。其招生简章宣称,该中心是由南京理工大学、南京网博计算机软件系统公司、微软XML技术支持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的,具有国际认证资格和国家学位文凭申请资格;是目前华东地区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强,具有国际水平的专业计算机培训基地;所有教师,都由南京理工大学教授、专家以及计算机行业的精英担任;学生入学后,上课、吃住皆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内,享受该校在校大学生待遇。

  看到招生广告后,卢某等7人辞掉工作,来到南京理工大学,每人花了近2万元学费、实验费,报名参加了网博教育中心的半年制网络工程师班。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上课、吃住地点,并不在南理工本部校园,而在板桥地区一家消防器材厂的厂房内;任课老师也不是什么教授、专家、精英,都是从一些电脑公司临时找来的一些“杂牌军”。

  这7名学生说,一入学,发现问题后,就找网博教育中心交涉。但该中心每次都以“很快就会解决”来搪塞,结果半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另外,培训结束时,他们还意外发现,网博教育中心根本就没有取得社会办学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南理工等4单位,赔偿他们辞掉工作的损失费,以及学费、实验费等共计22万余元。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与网博教育中心负责人王民明取得联系。王民明解释说,之所以把这7名学生的上课、吃住地点放在校外,是因为他们报的是“技能培训班”;如果报“学历班”,上课地点就在校园内。另外,上课教师虽不是大学教授,但确实是计算机行业的专家。至于办学资格,他们有劳动部门发放的社会办学证。因为他们是“特殊办学”,所以无须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据悉,玄武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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