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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不安好心 强奸同宿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5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虚情假意以介绍工作为由,为求职女青年提供住所,却乘机实施强奸,满足淫欲。经无锡市两级法院一审二审,近日对被告人万荣军作出终审判决: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今年27岁的滨海人万荣军,在无锡有一份工作,他挂名在一家职业介绍所,担任职业介绍人,每月的收入有2000多元。去年11月上旬,他经人介绍结识了4名河南女青年,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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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给她们介绍工作,又“好心”地请她们住在他和另一个男青年共同租住在扬名的一处房子里,6个人共同生活。不久,4个女青年找到了工作,但其中两人仍住在万的家里。

  2003年11月25日晚上,万和同住男子邀住在他家的女青年小张一起去吃晚饭,万喝了半斤白酒。饭后,只有万和张回到住处。这时小张对他已有戒心,坚持不肯睡下。到了深夜11时,小张坚持不住躺了下来。万荣军见时机已到,一下子钻进小张的被窝。以按压、堵嘴、打耳光、语言威胁等手法强行奸淫了刚过了18岁的小张。为了不让小张逃跑,还不让她穿衣服。后又强奸两次。天亮后,小张转了两次公交车,确认万没有跟踪她时,才敢向警方报案,万荣军落入法网。

  南长区人民法院经多方取证,认定万荣军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理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故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万对此判决不服,坚持自己未使用暴力,不构成强奸,提出上诉。经市中院二审,作出了上述判决。(张志良汪自力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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