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启动公车改革17个试点单位取消公务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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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1日,惠州16个市直单位和大亚湾区的机关党员干部们以特殊的方式纪念党的生日———进行市级公车改革,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榜样。从当天开始,惠州市16个市直机关和大亚湾区作为试点单位正式取消单位的公务用车,按级别给个人发放交通补贴。经过试运行后,计划10月起全面铺开市直其他单位的公务用车改革。据测算,实行改革后,惠州市市直公务用车开支由改革前的年开支6000余万元压缩到改革后的不超过4300万元,减少2000万元,节约率为30%左右。
公车拍卖组建机关公务车队 根据车改方案,惠州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公检法机关暂不列为首批车改单位和对象。其余76个市直机关单位的个人公务用车将被取消,公务员按照级别每人每月可得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个人公务交通费,除执行特殊公务以外的公务交通经费一律由个人公务交通费支付。 惠州市出台了关于交通费发放、公车拍卖、司机安置、责任追究等八大配套文件。其中有文件规定:“公车接送上下班”等15项行为被认定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违反规定3次,除扣发全年的交通补贴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个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任何公民都可监督举报。举报属实的,根据违纪对象应扣发的交通费金额,给予200元至2300元奖励。 实行车改的单位,自发放个人交通费之日起,除经审批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全部停止使用,并组织上交该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拍卖。 凡专门用于执法、执勤的车辆,经审核后留给单位使用,一并纳入机关公务车队集中停放与管理,惠州市财政按每车每年包干经费拨给单位使用。目前主要分两类:一是行政执法用车;二是抢险救灾指挥车辆,用于应付突发事件的专门调查车辆。 同时组建惟一的机关公务车队,承担车改单位今后必需的公务交通保障任务。公务员可以随时租用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车辆,属公务租车的实行成本价,属私人租车的实行市场价。 交通费每月最多补贴2000元 普通公务员:每人每月可得200元个人公务交通费。发放办法由惠州市财政按在编在岗人员标准统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除执行特殊公务以外的公务交通经费一律由个人公务交通费支付。 领导:除按级别(从副主任科员到正处级)每月每人可领取300至2000元的个人公务交通费外,为鼓励领导干部个人购买小汽车,个人购买小汽车并以本人或配偶名字入户的,惠州市财政可以给予一次性预领本人20个月的公务交通费。 司机:无论是留用或是转岗都不作下岗安排。按“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安置。(秦仲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