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架电网打野猪 闹出人命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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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2:3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昌7月4日电(周伟、朱王)为了防止地里的庄稼被野猪偷吃,江西省武宁县的3名农民私自架设电网打野猪,岂料电网打死了路人。近日,武宁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去年11月的一天深夜,两名年轻的农村妇女慌慌张张地跑进武宁县公安局鲁溪分局报告:“刚才我们几家合伙用来触野猪的电网触死了一个人。”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武宁县鲁溪镇鲁溪村。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仰面躺于水库内的荒田埂上,一动不动,左脚背上有一高压电击点,人已死亡。沿水库北侧的山脚有一长约1000米的电线,电线离地高40厘米,用于升高电压的升压机则放在柯秋仔家的卧室内。经现场访问和调查,死者熊贻贵是鲁溪镇双溪村村民。当晚,熊贻贵和朋友刘某、艾某结伙到水库钓鱼,不想由于夜黑看不清路,熊贻贵触上电网死亡。 电网是鲁溪村村民柯木金、柯善华、柯祥罗3家合伙私自架设的。据柯木金的妻子柯秋仔供述,出事后,3家人曾在一起商量,说死了人肯定要赔钱,决定由两个妇女先去报案,男人出去借钱。不久,柯木金、柯善华、柯祥罗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3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去年9月份,3人在一起闲聊时,提及地里的庄稼常被野猪偷吃,商议架设电网来打野猪。于是3人每人集资310元买来升压器、细铁丝、瓷瓶等工具,在山脚下架设了近千米的电网,但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电网一般晚上8点到次日5点通电,两个月内打死了两只野猪和几只兔子,每家分了150斤野猪肉吃。没想到,不久就闹出人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