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暴少女合谋杀死施暴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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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6:17 新华网 | |||||||||
被人强奸了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是,今年24岁的韩金莲却没有理智地采用合法手段,而是与他人合谋持刀将施暴者杀死,最终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介绍,2003年9月8日,韩金莲到西宁市林家崖地区找房,与她认识的刘延章主动提出帮忙,带她到铁路边“一颗印”某民宅院内把房定下,还找来今年17岁的薛某帮助韩金莲搬家。后来,刘延章拉韩金莲到他与薛某的住所,并用一
2004年6月底,薛某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韩金莲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