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偷同居男友钱成被告 检察院受理离奇涉嫌盗窃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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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1:3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通讯员李 凯 舒隽英记者陈峰)长相俊秀的少妇卫某,与已过花甲之年的王某同居后发现王极其吝啬,卫某愤而拿走王某4800元钱,不料因此被告上法庭。近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受理了这一起颇为离奇的涉嫌盗窃案件。 卫某是山西来京务工人员,今年37岁,虽说不上花容月貌,倒也长得挺俊秀,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已过花甲之年的王某一见卫某便开始狂追,时间一久,卫某觉得自己在北京
可是好景不长,王某在经济上的吝啬使卫某顿失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今年4月中旬,卫某向王某要钱孝顺其母亲,遭到王某的断然拒绝。于是,卫某萌生了“你不给我,我就偷”的念头。 在一个夜晚,她乘着王某上厕所之机,从其裤子里拿出王某平时放钱抽屉的钥匙,在打开抽屉后又把钥匙偷偷放回原处。第二天,卫某趁王某外出开会之机,拿走了抽屉里的4800元钱,并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王某发觉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不久卫某就落入了法网。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虽然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同居关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在经济上仍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任何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