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罪犯杀害台商抢劫200万港币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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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2:42 信息时报 | |||||||||
本报东莞讯(记者 尹仁祥 通讯员 陈斯 王创辉)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台湾人蔡永坤抢劫台商宋某港币200万元,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蔡永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夏某父女3人因涉嫌窝藏、转移赃物罪和包庇罪,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 资金短缺谋划劫财杀人
据蔡永坤供述:“公司自去年下半年经营状况就不理想,而且资金短缺。今年2月16日,宋孟坤(被害人)想通过我联系兑换外币的地下钱庄,我想到能否将兑钱人手中支票弄到手后据为己有。”当晚,蔡遂与外甥蔡岳平(另案处理)谋划劫取宋的钱财。 2月17日上午8时许,蔡永坤驾车将宋骗到长安镇,强迫让宋开出一张面额为港币200万元的香港上海商业银行支票。之后,蔡将该支票交给蔡岳平,并找陈垠珠等人(另案处理)到香港取款,并为其兑换成人民币。 当天下午5时许,蔡永坤得知已取得港币200万元后,因怕事情败露,用电脑线当场将宋勒死,蔡岳平将尸体藏在一个大号行李箱内。两人开车至广深高速公路望牛墩至深圳方向路段,将装有宋尸体的行李箱和现场遗留物胶袋抛入东江中。 父女三人窝藏杀人凶犯 2月17日,蔡岳平从陈垠珠处取回人民币100万元的赃款。回到长安镇后,蔡永坤指使蔡岳平和自己公司职员夏丹携带赃款,以夏丹的身份证在长安镇某酒店租房窝藏。 2月18日晚上9时许,蔡永坤和公司职员夏红波携带90多万元赃款逃至武汉后,夏把其父夏华雄叫到武汉市与蔡见面。夏华雄按蔡永坤的指使,将剩余的80多万元赃款带回湖北应城家中和亲戚家中隐藏。 2月25日,公安机关依据线索在昆明火车站将出逃的蔡永坤、夏华雄抓获,并在武汉将夏红波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港币1061033元、人民币925820元,一同还给被害人宋某的家属。 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法院宣判后,被告人蔡永坤、夏红波、夏丹不服,罪犯夏红波、夏丹当庭表示,他们当时不知道蔡永坤的钱是抢来的,所以要求上诉,给予轻判。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台商蔡永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以窝藏罪,判处夏红波有期徒刑4年,犯窝藏、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包庇罪、犯窝藏、转移赃物罪,判处夏丹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夏华雄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