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迁”昨日首现沈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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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6:25 时代商报 | |||||||||
“赖”了9个月,想多要10万元,最终没得逞———“行政强迁”昨日首现沈阳 本报讯(记者 冯岚)除正常拆迁补偿外,还想多要10万元,否则就不搬———昨日上午,沈河区政府对一个“赖”在盛华苑工地内9个月的“钉子户”实施了强制拆迁。据悉,这是沈阳首次对“钉子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人性化拆迁没感动动迁户
昨日上午9点40分,记者在沈河区盛华苑工地看到,除了一栋2层小楼还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外,工地上其余地方已经成为一片空地。2层小楼的一个窗户里不时有人探出头来查看外面的动静。 据沈河区拆迁办主任单宝刚介绍,盛华苑地块原有居民306户,自2003年10月16日颁布拆迁公告后,305户居民在得到政府补偿后顺利搬出,仅剩一户王姓居民不愿搬迁。该住户的房产补偿根据评估应为每平方米2000余元,共计6万元左右。为了让该住户顺利搬迁,沈河区政府根据《沈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其住房“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进行了补偿,还按一类地段每平方米3033元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计算,但该住户对这一补偿仍不满意,并提出了额外再加10万元的无理要求。后虽经各方反复工作仍无效果,所以政府一直未与其达成补偿安置协议。该住户的拒迁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进度。行政强制拆迁符合法律程序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今年年初,拆迁人王某曾向市房产局提出了拆迁行政裁决申请。2月25日,市房产局依法做出书面裁决:维持原赔偿决定。并于3月4日依法向王某送达了裁决。可王某不予理睬。 今年4月20日,市房产局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专家等社会公信力代表,就该户的行政强制拆迁事宜组织了听证会。6月初,市房产局申请对该户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事宜,并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按照6月15日沈阳市政府做出的决定,由沈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该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沈河区政府于6月18日向住户王某送达了强制拆迁通知书,要求其15日内必须搬迁,否则予以强拆。昨天是通知书下达的第16天,进行强制拆迁是完全合法的。10分钟拔掉拒迁“钉子户” 记者注意到,为保证强制拆迁时的安全,除沈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到达拆迁现场外,公安、卫生、消防、行政执法等10多个部门也都派遣人员赶到拆迁现场维持秩序。10点整,沈河区政府下令进行强制拆迁。沈河区房产局的龙局长和4名行政执法人员先行进入该住户家中对其进行劝导,大约5分钟后,龙局长从楼里出来告知楼内共有4人,2男2女,劝导无效。随后又有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入楼内准备将这4人强行带出。这4名住户见到大批执法人员后,遂主动走出楼门。随后,执法人员将该住户的生活用品搬到一辆卡车上运走,在隆隆的机器声中,这座“赖”在原地9个月不动的2层小楼终于轰然倒塌,整个过程大约只用了10分钟。相关解释 行政强制拆迁是指在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情况下,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是指在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情况下,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