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下三千元只为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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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7:1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合同期满,家住沙坪坝的唐祚安却没能如约将5万元保证金全部退回。昨天,遭遇“强行调解”的唐先生第三次讨钱未果,遂向本报求助。 唐祚安说,去年7月8日,他和矫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19.5万元承包渝北职教中心第二食堂,为期一年。唐同时交了5万元保证金。
今年6月25日,渝北职教中心放暑假,唐的承包合同到期。3天后,唐办好水电等移交手续,准备退保证金。职教中心却通知他,要从保证金扣3600元,作为“调解保证金”。 原来,两月前,唐祚安食堂某员工的丈夫李某和职教中心第一食堂员工发生纠纷,第一食堂员工受伤。“纠纷发生后,李某不知所踪。”唐说,没想到这个与己无关的纠纷会成绊脚石。 6月30日,唐祚安夫妇再次来到渝北职教中心。“负责人都避而不见。”他们只拿到一张盖有职教中心印章的“证明”,上面写着“因学校两个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属发生纠纷,未处理,现暂扣两个食堂各3600元,待事件由相关部门处理后,按处理结果找补所扣费用”。 记者设法联系职教中心负责人未果。当初负责食堂招投标工作的余某则说:“退保证金要领导签字。” 昨天,唐先生只得“被迫”接受调解条件。“纠纷与我无关,强扣3000多元调解保证金没道理。”他说,实在协商不成只好诉诸法律。(记者易守华实习生 黄贵英)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