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歹徒到学校盗窃不成在操场上强奸3名女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8: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燕勤 赵成俊 记者郭龙) 4名歹徒凌晨窜到学校准备盗窃,竟在被发现后将3名女学生强奸。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宋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另几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到4年。 2003年6月24日凌晨2时许,宋伟伙同张火明、郑俊伟、田庆波窜到成都某学校准备盗窃电脑。4人在被发现后放弃了盗窃。随后,他们将欲上厕所的3名女生挟持到操场围墙边
经审查,这些歹徒还伙同冯兴梅、杨林国于2002年6月至2003年7月间,在成都郊县多所学校盗窃电脑、彩电、现金、复印机等物品,价值1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