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假产权人”多是“家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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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23 扬子晚报 | |||||||||
近来,南京房产管理部门常常发现一些当事人持伪造的产权证、身份证、公证书到登记发证中心办理产权登记,今年上半年此类案件已发现21起。 据介绍,已发现的这些假冒案件中,有产权人已死,其亲属持产权证和伪造的身份证,前来办理交易过户登记的;有持真的身份证、产权证,他人假冒产权人与产权人的哥哥或弟弟前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登记的;有持伪造的委托公证书,持真的产权证来办理产权过户
案例一:玄武区小卫街一房屋产权登记在尹某名下,2003年6月其子伪造一个假产权证偷偷放在家中,将其父真的产权证拿出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转卖到儿子自己名下,随即办理了抵押登记,到银行骗取了贷款。 案例二:白下区王府园一房屋原为经营公司的公房,金某是该房承租人,今年3月,其兄以办医保为名,将金某的身份证、户口簿骗去,以金某的名义向经营公司购买了金某承租的公房,其兄取得金某的房改房所有权证后,在金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随即办理了金某转卖给其兄的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案例三:建邺区健园一房屋系张某因其它房屋被拆迁由开发单位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所得,并借给其姨侄周某居住。2002年9月,他人假冒张某,持拆迁安置协议和继承权公证书到登记发证中心申请房屋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其姨侄又向产权市场处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而张某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案例四:下关区白云新寓一房屋系开发公司拆除王某五塘村的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来的,2004年2月其子伪造委托书,持拆迁安置协议申领了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1个月后其子又伪造公证委托书,将此房转移到自己名下,并于4月将该房产转卖他人。 房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说,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侵害了房屋产权人或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产权登记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目前,“假产权人”现象已引起公安部门高度警觉,他们将与房产管理部门一起构筑防假屏障,展开侦察,对于已构成犯罪的,警方表示将严惩不贷。方市兴 汪晓霞(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