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弓弩射伤同学右眼,一女大学生因此赔偿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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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9:27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王玫 自庆 记者 殷学兵)南京某高校一名女生,实习期间与一男生开玩笑,将硬币装入弓弩,击中该男生右眼,造成九级伤残。男生因此将该女生告上法院,索赔10万余元。昨天,该案经鼓楼区法院调解,由女生分5次赔偿受害男生6万元。 肖芳(化名)、阿柳(化名)均为南京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平时关系不错。今年3月,
6月8日,索赔不成后,阿柳将肖芳告上法院。接到法院传票,肖芳十分后悔。她家住安徽农村,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她本人是靠贷款完成的大学学业。值得庆幸的是,肖芳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考进了一家省级机关。案件审理中,肖芳同意赔偿,但又表示,一次赔偿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后经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及给付时间达成一致:肖芳赔偿阿柳各项损失6万元,从今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分5次付清。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