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劣迹斑斑儿子弃之不养,七旬翁数次法院告子不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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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0:3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殷骏)年轻时不顾家,数次被判刑;年老后患重病,屡讨赡养费。一老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为了自己的赡养费问题,几次状告儿子。近日,在秦淮区法院的调解下,终与儿子达成赡养协议。 住在秦淮区的70岁老人王德义,有3个儿子。大儿子王宁刚下岗在家;二儿子王宁平是残疾人;三儿子王宁安,则在监狱服刑。据法院查明,王德义年轻时曾多次被判刑。2002年
王德义和二儿子王宁平共同生活。据悉,王德义每月能领到生活保障金220元,并由其姐每月资助170元。不过,去年3月,他以二儿子无力维持自己正常生活和治病需要为由,将大儿子王宁刚告上法院,要求他承担赡养义务。 对父亲,49岁的王宁刚几无感情可言。据他表示,父亲年轻时根本不顾家,曾因破坏军婚、贪污等行为,多次被判刑。上世纪八十年代,王德义出牢后,性格依旧如故,手中只要有点钱,就去赌,甚至还和多个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而他和父亲早就断绝了来往。 据悉,目前王宁刚下岗在家,全家月收入不到600元。但是,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为此,法院根据王宁刚的实际情况,判决他每月支付赡养费70元。 但不久,王德义的二儿子王宁平提出,自己没能力赡养父亲,要让其随大哥王宁刚生活。不过,由于王德义明确表示不愿和大儿子生活,因此,法院判决他依旧随二儿子王宁平生活。 5月20日,王宁平将父亲丢在了大哥家附近。路人发现后报警,警方将王德义送到某医院进行救治。治疗后,因无人接其回家,王德义又被该医院丢到了路边。警方发现后,只得将王德义送到敬老院。 5月31日,王德义将大儿子、二儿子告上秦淮区法院。他要求随二儿子王宁平住,大儿子王宁刚则将赡养费增至每月300元。 近日,经过秦淮区法院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德义住敬老院,由王宁刚每月支付其赡养费100元;王宁平每月支付其赡养费30元。此外,王德义的姐姐每月还资助他2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