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鸽”向一消费者索赔8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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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4:1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公司昨天宣布,将以恶意诋毁“大陆鸽”品牌为由,起诉南京消费者周某,并索赔80万元;而此前法院已经受理了周某诉“大陆鸽”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造成伤害索赔案,索赔金额11.6万余元。一起意外的车祸,因消费者与厂方各执一词,互相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周某诉称,去年12月15日上午,他驾驶1999年3月购买的“大陆鸽”电动自行车行至广
“大陆鸽”公司总经理徐亚南表示,“大陆鸽”是连续7年保持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销量第一的知名企业,所谓赔偿的前提是判明事故责任由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经厂方初步分析,周某的事故与使用、维护不当有关。而在没有经过权威部门检测认定、责任未明的情况下,消费者就公开散布该品牌电动车存在设计缺陷、“无标准”等言论,已经造成了对“大陆鸽”品牌的伤害和产品销量的减少,厂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周某起诉索赔80万元。(薛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