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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必须还清拖欠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2:2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赵源)昨天,在社会和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记者获悉,企业改制必须安顿好职工。

  《通知》中提到,凡是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或资产不落实的,要责成企业予以明确和落实,否则一律不批准。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及时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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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并帮助落实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职工合法的权益和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拟改制企业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责成企业在改制前缴清。

  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将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并做好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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