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受伤拖欠学校医药费 校方扣发毕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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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2:3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林玉洁)还有15天,就是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科班的小周领毕业证的日子了。但因为欠学校1万多医疗费,学校扣发毕业证。 2003年6月19日上午9时左右,小周在二楼宿舍窗台上擦窗户时,防护条突然脱落,他从二楼摔了下去。
小周住院治疗40天,学校垫付2.1万元医疗费。由于入学时,学校为学生购买了每学年25元的医疗、意外保险,小周获赔1.1万元,保险金被学校收去。剩下的1万多元,学校多次要求其归还,否则不发毕业证。小周认为,自己是在打扫宿舍时摔伤的,学校应该承担部分医疗费。 成教学院阎院长说,根据有关规定,成人教育的学生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医药费。小周打扫卫生不是学院组织的,学校不应该对此负责。 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康文瑛律师说,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小周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小周拖欠医药费与领毕业证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的事件,学校应通过其他途径协调医药费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