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欲赚黑钱反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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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4:19 新闻晨报 | |||||||||
记者黄继抗 晨报讯明明谈妥是以45.1万元挂牌出售的房屋,中介却以45.6万元挂牌。房主为此跳过中介将房屋出售,中介在讨不到1.1万元中介费的情况下,将房主告上了法院。日前,宝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中介公司催讨中介费的诉请不予支持,中介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
家住普陀区的潘某因添置了新房,于去年6月委托上海万乾房屋置换经纪公司,将宝山华灵路的一套住房出售。当时谈妥以45.1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中含中介费1.1万元;如背着中介出售住房的,潘某应该支付全额中介费;委托期限为去年6月29日至今年6月28日,双方为此签订了委托买卖合同。可是,去年8月15日,潘某在报刊上发现万乾公司刊登的二手房广告中,将潘某的这套住房以高出约定价5000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于是,当万乾公司介绍的买主戴某来看房时,潘某就跳过中介以44万元的价格将住房出售给了戴某。事后,万乾公司以潘某构成违约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潘某按约支付中介费1.1万元。 法院受理后认为,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本案是中介擅自抬高房价,属率先违约,为自己谋取不当得利,因此潘某不支付中介费不属违约,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