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实行临时门票次数被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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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5:07 北京晨报 | |||||||||
全年不超过两次 实施时间累计不超过60天 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市发改委新近出台措施,对公园、景区等旅游参观点举办的临时展览进行管理。具体措施有,游览参观点举办临时展览,实行临时门票价格的次数,全年不超过两次;实行时间累计不超过60天。 市发改委网站昨天公布了《市管价格的游览参观点举办临时展览门票价格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游览参观点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举办临时展览,确有观赏价值且投资
现行门票价格为每人次10元及10元以上的,举办临时展览期间,门票价格不作调整。现行门票价格5至10元/人,投资金额为40万元至80万元的,举办临时展览期间,门票价格不作调整;投资金额为80万元及以上的,举办临时展览期间门票价格最高为每人次10元。 现行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元以下的,投资金额为40万元至80万元的,举办临时展览期间门票价格最高为每人次5元;投资金额为80万元及以上的,举办临时展览期间门票价格最高为每人次10元。 实行临时门票价格期间,年、季、月票的使用及其他优惠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试行期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