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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期限未到是否有啥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6:13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合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但在该企业工作7个月后,由于家中有事,不得不离职,像我这种情况有何说法?许红

  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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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答复,按照有关规定,原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在岗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实习生 尹明 本报记者 倪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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