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6:42 深圳商报

  为了解决宝安龙岗城市化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问题,市政府经过长达两年多时间的调研,结合我市的实际,出台了《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

  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查博士送你去雅典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根据《过渡办法》,城市化人员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工资的60%,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14%,其中,股份合作公司(村)缴纳9%,个人缴纳5%。

  城市化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即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额的1/120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基本调节金300元,每年7月缴费基数将随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而调整。

  同时享受医疗保险

  根据《过渡办法》,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城市化人员可以依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参加我市的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

  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市化人员,将可同时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和地方补充医疗待遇,而支付标准为月基本养老金的12%。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员在生病期间,无论是看门诊还是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是在规定的基本用药、基本诊疗和基本检查项目范围内的,都可以记账90%,个人支付10%。

  补缴年限“倒推法”

  根据《过渡办法》,凡是年满18岁,参与股份合作公司分红的村民,都可直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但由于我市原村民原来所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远远没有达到我市城镇居民缴费的标准和年限,因此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悉,市区两级财政将拿出6.6亿元,为已退休的和15年内将要退休但缴费不足15年的村民,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同时,每年还要从两区国土基金总收入中划拨3%-5%,用于弥补村民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的不足。而由个人负担部分,则可向社保机构申请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在两年内从养老金中逐月还款。

  作者: 发表评论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马龙-白兰度病逝
建华企业家课堂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