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漏电抽水员命丧取水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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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在消委调解下受害者获赔3.5万元 本报讯近日,达县草兴乡自来水厂的秦定明,在上班时因劣质开关漏电死亡,由此引发投诉。在该县消委调解下,受害者家属获赔3.5万元。 46岁的秦定明去年受聘为草兴乡自来水厂抽水员,每日早晚定时前往抽水房例行抽水
该自来水厂使用的是“DZL18—20家用漏电自动开关”,这是自来水厂花10元钱在本乡个体户潘某门市部购买的。该产品系上海某电器厂生产,包装盒上标有厂名,但无厂址。包装说明上明确写有:适用于家庭和单相用电设备的漏电触电自动保护。 县消委受理投诉后,将封存的同型号开关送往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质量鉴定,同时对该开关来源进行了调查,发现经销商有三位,5月17日,该所作出《检验报告》:“该样品按GB6829—199标准检验,动作特性等2项未达到标准规定的指标要 求,不合格”。县消委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 解。 由于这起涉嫌漏电开关致人死亡事件牵涉三位经销者,在调解中达县消委明确表明:一是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获取赔偿;二是几方共同参与调解,达成赔偿协议。近日,在达县消委主持下,最终达成了经销商陈某赔偿1.6万元、丁某赔偿1.6万元、潘某赔偿0.3万元的调解协议。 胡庭权庞旭路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