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小心啤酒瓶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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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2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潘琳元报道夏天到了,一顶要小心瓶装啤酒爆炸伤人。这是记者昨日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采访时,许凯主任希望借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 日前,一个消费者在市内一家小卖店购买商品时,正好站在啤酒箱旁,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消费者脸部不幸被崩伤。据介绍,每年这个季节都有酒瓶爆炸伤人事故发生。
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在购买、饮用瓶装啤酒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做到轻拿轻放,尽量避免瓶体之间、瓶体与其他物品发生碰撞。在开启时,要尽量远离身体,尤其是头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辨别所购买的啤酒是否注明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是否假冒他人商标,酒瓶是否使用“B”字标识。如发现问题,消费者千万不要购买和饮用,应立即向当地工商局和消协举报。 同时,家中不宜过多存放啤酒,应随购随饮,注意将啤酒放置在离人群较远处,或是人不易触碰到的地方,将啤酒放置于阴凉处。另外,夏季不要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饮品,最好在开封前注意观察饮品是否浑浊,以免误食。开启后,发现口味异常,要在开封后第一时间将保留原样的饮品拿到卫生防疫站“检测”。 许凯主任提醒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购物要保留购货凭证,出现问题找销售者交涉,如果没有凭证一切的承诺都是口说无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