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元货物运丢了只赔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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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沈伟摄影谢辉)市民赵先生价值1400余元的名牌抽油烟机被托运公司丢失,可托运公司以消费者没有办理货物保价手续而只赔付500元。无奈之下,赵先生将货运公司投诉到了金牛区消协。最后,在消协的干预下,消费者赵先生拿到了1000元的赔款。
消费者:托运公司没告之货物保价 日前,消费者赵先生称,他委托四川川运连锁有限公司荷花池货运部承运3件抽油烟机到乐山,但该公司将其中一台价值1400余元的抽油烟机弄丢了。货运部一负责人表示,赵在托运时没有办理货物保价手续,因此只能按货物托运费的15倍进行赔偿,赔偿额为500元钱。赵当即提出异议,称由于托运公司在办托运手续中没告知货主货物保价,因此要托运公司赔偿一台原机或1400元。 消协出面:托运公司赔款1000元 该公司一负责人拒绝了赵先生的赔偿要求。之后,消费者将该货运公司投诉到金牛区消协。金牛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当即给该公司打了一个电话。公司一刘姓法人代表承认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后,与赵先生再次进行协商,将赔偿价格定在1000元。最后,赵接受了1000元的赔偿。 消协提醒:货物托运时要看清合同条款 昨日,金牛区消协秘书长道娟提醒广大货主:货物托运时千万要看清托运合同条款。她说,一些货运企业,在消费者办理托运手续时,不告知或不强调货物保价的重要性,为自己在货运中出现问题后,以减少赔付埋下“伏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