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撵到河里淹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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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2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省高院 记者晨迪 实习生付茜)两方发生纠纷,一方持刀追击,眼看要追上,情急之下,另一方跳水自保却溺水身亡。日前,金堂县法院对这起小纠纷酿成的大祸进行判决,持刀追击者付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0年徒刑。省高院表示,这种明知自己的不法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而采取放任态度,最终造成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经过审理,金堂县法院认为付某在公共场所提刀追人,是寻衅滋事的行为。在李某翻越河边栏杆躲避时,付某仍举刀相砍,导致李某被迫落水,可能因天冷水深、体力不支、无人救助等因素溺水身亡。付某没有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最终导致李某死亡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