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专人办小架专人打大的冲突一起上万宁兴隆涉黑团伙案开庭16名被告出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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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03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7月6日讯(记者邱大军)备受社会关注,多年来在万宁兴隆地区称霸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李树斌、李坚义黑社会团伙的16名被告,今天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李树斌,男,黎族,大学文化。自1999年开始,他在兴隆地区承包经营鱼塘、兴华园酒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店等。李坚义也在兴隆地区陆续承包多家酒店歌舞厅、桑拿中心。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了该团伙的16宗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王更武的犯罪事实,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外,还多次给不具备使用、运输、储存、保管爆炸物品条件的农牧公司、农资服务部签批购买炸药共计33840公斤及配套的雷管、导火索等爆炸器材,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同时还滥用职权,批准对不具备提前解除拘留条件的140名被治安拘留人员提前解除拘留,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王更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礼纪派出所索取人民币现金5万多元。王更武还伙同二李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检察机关认为,王更武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诬告陷害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 受害人陈锦源的妻子同时向二李等10名被告提出34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003年8月9日,二李指使团伙成员将陈打成植物人。 预计本案将开庭三天。 作者:邱大军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