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文化节九大活动社会招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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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3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宏)7月6日,记者从首届沈阳清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获悉,首届沈阳清文化节推出冠名、指定用品、单项活动,共三类九大项目,面向社会各界招商。 冠名招商 冠名种类有:首届沈阳清文化节主办单位,资助200万元;协办单位,资助30万元;鸣
指定用品招商 指定用酒:用于首届沈阳清文化节开幕式、满汉全席加盟店、清文化节各招待酒会和宴会、“甲申祭祖”仪式、指定餐饮单位等。赞助金额为20万元或物资,享有以酒为总体的冠名权、广告权。 指定餐饮单位:赞助10万元,享有以此活动指定餐饮单位的广告发布权等。但指定餐饮单位要以经营满族风味菜肴为主,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 指定饮品:赞助20万元或物资,享有以饮品为主体的冠名权、广告权,并享受开幕式门票及晚会门票、邮品册、清文化丛书等,还可参与“满族同胞寻根游”活动。 指定用车:首届沈阳清文化节期间,每天赞助300台车辆,赞助企业将拥有以车为总体的冠名权、广告权,并可参加开幕式及晚会,得到邮品册、清文化丛书等。 活动项目招商 “满韵清风”服饰大赛:赞助30万元,冠名“独家赞助”,拥有大赛总体经营权,赛后成立服饰公司的经营优先权。 诗歌、书画、摄影大赛:赞助20万元,冠名“独家赞助”,拥有大赛总体经营权。 满汉全席烹饪大赛:赞助20万元,拥有大赛经营权、成立满汉全席连锁店的经营优先权。 沈阳旅游形象代言人评选:赞助20万元,拥有活动的总体经营权等。 招商项目联系人:富女士;地址:邮政大厦801房间,首届沈阳清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电话:22593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