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槽海边有人为亲人“海葬” 民政部门表示:市民自行在海边抛撒骨灰是不可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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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49 大连晚报 | |||||||||
石槽海边有人为亲人“海葬”有市民对此提出质疑,民政部门表示:市民自行在海边抛撒骨灰是不可取的本报记者 尚水 实习生储佳徐秀芬 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的情况下,海葬作为一种节省土地的新型殡葬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昨日一位出租车司机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有市民自行到海边抛撒骨灰,为亲人举行“海葬”。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司机蔡先生提出了质疑。
蔡先生告诉记者,昨天早上6时左右,他开车经过甘井子一带时,有几个人表示要包车去金州。路上,其中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告诉他,家里一位老人过世了,要到金州殡仪馆火化。到了金州,蔡先生的车就一直停在殡仪馆门外等那几个人。上午8时左右,几人出来后上了车。那名女子手里提着一个黑包,她要求蔡先生将车开到大连老虎滩附近的石槽海边。蔡先生说,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黑包里似乎用红布包裹着什么。那名女子告诉他,里边装的是逝者的骨灰。 到了石槽海边,几人让蔡先生把车开到临海最高点处,随后下车步行至临海处。蔡先生看到,他们将装有骨灰的黑布包用力掷到海中,又将一些衣物也扔到海里。蔡先生分析,那几人之所以选择在这个位置抛撒骨灰和物品,大概是因为这里海水深,洋流大。蔡先生不禁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海葬作为一种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固然值得推广,但市民自行到海边抛撒亲人骨灰,是否妥当呢?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向市民政局进行了咨询。殡葬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保护环境、珍惜耕地的角度出发,自1997年以来,民政部门已经成功组织了30多次海葬活动,这种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形式正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但是,海葬必须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办理,而且民政部门每年组织的海葬活动,首先要得到省海洋渔业厅的许可,并组织船只到指定的海域抛撒骨灰。而市民自行在海边抛撒骨灰,极有可能造成近海养殖区的污染,是不可取的,也是不被允许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市民积极参加海葬体现了移风易俗的新风尚。但是,海葬必须被纳入到管理中,统一组织才不会把好事变成坏事。在此他提醒市民,民政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几次海葬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是纯公益性质的,希望有这种意向的市民能积极同民政部门取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