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科院原院长一审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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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06 汉网 | |||||||||
短短6年时间,先后18次受贿共约30万元(详见本报4月27日报道),昨日,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刘定富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刘定富是农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审理过程中,鉴于刘定富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且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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