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房子遭水淹毁了电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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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46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曾浩)刘先生最近遇上件窝心事,刚租来不久的公司用房因为大雨积水造成房内的电脑、货物受损。刘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和房主都没有事先告诉他们房屋所在地区会淹,中介公司和房东则都表示自己没有责任,而律师认为房东有责任。 刘先生近日向南京日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今年3月,他通过顺驰房地产经纪置业公司,租下了凤凰西街57号3栋2单元107室一套房子,用于刘先生公司员工住和堆放一些货
随后刘先生立刻与“顺驰”公司和房东陈先生进行联系,“顺驰”当天立刻派人上门查看并拍下了现场照片。但据刘说,房产中介和房东陈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告诉他们这间房子到雨天会淹水,否则他们完全可以不租这个房子或者是及早采取防护措施。因此,他认为中介和房东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就此向“顺驰”进行了解时,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夏文胤说,当初中介公司去看房时天气干燥,根本看不出以后会淹水,而房东也没有告知中介公司。而房东陈先生则说,他也有两年多没住在凤凰西街的房子里了,不清楚现在淹水不淹水了;而且,刘先生既然租住该房屋,自己也应该看护好自己的东西。 据该房邻居说,这一地区排水不畅,雨天积淹水已经有四五年了,房东应该清楚房子的状况。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李鹏展主任律师认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当保证房屋不漏水、不淹水,并向中介和租房者提供全面的信息。如果房屋长期存在积淹水现象,房东有告知义务,因此刘先生遭遇到的这个意外中,房东存有过错,应当作出赔偿,同时也可向造成该地区淹水的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刘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