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4名矿工死于矿难 房山3矿长被判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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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20: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本市房山法院获悉:去年12月17日造成4名矿工死亡的房山“矿难”事故,3名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的煤矿矿长因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房山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房山区史家营乡是北京有名的煤炭之乡,在一条条山沟里分布着许多大小煤矿。2003年12月17日早上,某村办煤矿的副矿长李正平派手下的13名工人到井下采煤。10时30分左右
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属于该矿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事故矿14槽西巷1号上山的通风系统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虽然该矿在长达170米的矿道内串联安装了3台正压风机,但是串联方式不对,而且没有安装负压风机,导致有害气体涌出时工作面产生循环风,不能及时有效地排除有害气体。此外,矿长马永平对1号上山矿道存在的局部通风系统管理严重不到位。此外,16日马永平在接到副矿长任全宁关于西巷1号上山矿道空气质量不好的汇报后,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副矿长任全宁违规串联风机,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副矿长李正平无视通风系统不合理的情况,还派工人下井采煤也没有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负事故直接责任。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永平、任全宁、李正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该矿工人冒险作业,造成4名工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法院分别判处马永平、任全宁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李正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链接 今年6月上旬,北京大安山煤矿发生矿难事故,10日晚9时5分,当地面救援人员找到被困井下百余小时的10名矿工时发现,被困井下的10名矿工全部遇难。 另据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提供的消息,今年5月17日,房山区史家营乡北京金鸡台东安岭煤矿发生矿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将事故隐瞒。 截止到2004年7月5日,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监察区域内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25人。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