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设立的物业公司一年没接活资质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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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21:09 新华网 | |||||||||
新设立的物业企业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其资质将会失效。 记者从市小区办获悉,建设部昨天针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发出了一份信函,其中对新成立物业企业的资质管理提出了一些规定。根据这些相关规定,北京市在实施中首次明确,新成立物业企业的资质设立一年的暂定期,暂定期内,如果企业未能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则其资质失效;如果企业承接了物业管理项目,则可以按照《办法》的规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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