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帮人找工作诈骗钱财百余万女骗子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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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4:2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从19岁做抄表员开始,王丹就以为他人找工作为名开始诈骗,几年间,不仅诈骗135万多元,还拉上了最初的受害人李璞和自己一起行骗(本报3月4日曾有报道)。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丹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李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两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返还各被害人。
现年22岁的王丹原是天然气公司的抄表员。1999年,小学老师李某托王给自己19岁的女儿李璞找工作,并给了王一笔“辛苦费”。王领着李到郑州市国税局门口转了一圈,让李答了一份卷子,然后对李说其已是国税局的临时工了,每月有1000元左右的工资,但不用去上班。越骗越胆大,后来,王丹拉上本来的受害者李璞一块儿干,她们伪造了招工表、准考证、胸卡等,以给他人安排工作、买房为名四处诈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丹、李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给他人安排工作、买房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王丹单独或共同作案45起,诈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1352620元,鉴于王丹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李璞参与诈骗作案31起,诈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34800元。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刘娜 贾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