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开始接受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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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6:27 深圳商报 | |||||||||
首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开始接受申报 同时征集市长质量奖奖杯设计方案 【本报讯】近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通告,首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从7月5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市长质量奖》奖杯设计方案的征集工作也同时开展。
据了解,为表彰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优异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推动其建立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从2004年起开始设立。该奖项为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98号)精神,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和服务业3年以上的本市农业、制造业(含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均可参加申报。申报企业(组织)须经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04年7月15日前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深圳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电话:82003085)提交《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和有关证实性材料。秘书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并告知申报企业(组织)审查结果。 通过秘书处材料审查的申报企业(组织)应按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于2004年8月15日前向秘书处或市质量协会提交自评报告。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和《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及相关说明可从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zbqts.gov.cn)和深圳市质量协会网站(http://www.szqa.org.cn)查询并下载。另悉,为表彰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市长质量奖奖杯设计方案也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应征者,奖杯设计应体现追求卓越、质量效益和诚实信用的理念,并反映深圳历史人文的特点。设计者可于8月底前将设计方案送秘书处。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组织专家对参选方案进行评选,对获选设计方案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