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人想“引爆”液化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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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1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液化站职工王某多喝了几杯酒,想到了自己身上发生的一系列不快,竟然想放火焚烧液化站。昨天,他被奉贤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王某现年49岁。今年1月6日,王某和第三任妻子离婚后,暂时借住在单位。小年夜那天,单位安排王某值班,王某便和门卫洪某一起喝酒。三瓶黄酒下肚后,王某便牢骚满腹,认为自己先后离婚三次,很不幸,而单位又没有分房子给自己,使自己现在不得不住宿舍。
随后,王某进入瓶库,将几只装满液化气的钢瓶推倒,随后又至杂物间提取一只盛有10升汽油的油桶,返回瓶库准备纵火。洪某及时赶到,强行将油桶夺下,王某也被闻讯赶来的同事制伏。 万剑峰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