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内急抢方向盘致车祸续:死者亲属索赔2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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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1:3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张萍)昨天,记者从通州法院了解到,今年3月15日在京沈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名乘客因内急而抢方向盘造成车祸惨剧事件有了新进展——当场死亡的3名乘客亲属鹿某等11人,将大客车所属公司告上通州法院,并索赔230多万元。 今年3月15日13时多,辽宁省沈阳市北方远征客运公司一辆载着44名乘客的金龙大客车(车号:辽A49717),正行驶在京沈高速公路通州段。当车辆行驶到京沈高速公路出京
原告鹿某等11人认为,当场死亡的班某、张某、李某上了长途客车之时,就与辽宁省沈阳市北方远征客运公司形成了公路旅客运输关系。依据合同,公司有义务将班某等人安全送到沈阳,但他们却因故不能完成义务,且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合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要求赔偿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0多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