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色彩矫治灵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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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8:29 解放日报 | |||||||||
“爸爸,这是哥哥画的《家园》。”一女孩双手扶着色彩艳丽的油画,满怀欣喜。服刑人员林峰的父亲深情注视着眼前的油画:万紫千红中,一条碎石铺就的小路通向闪着温馨灯光的小屋,“儿子想家了。”林父把目光移向正在台上发言的儿子和一旁的“习美组”警官严大地。 严大地,提篮桥监狱“习美组”主管警官,8年前毕业于上海师大美术系。作为“习美
回忆往事,林峰后悔不已。1988年12月6日,林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监时才16岁。“面对漫漫刑期,对人生前途失去了信心,还曾自杀过。”严大地耐心教导:“以恶抗恶,这种畸形的、变态的思想,正是因为内心深处缺少美和善的东西。”严大地趁热打铁,引导林峰走进色彩世界。 一开始,严大地对林峰采取强制性“习美措施”:让他先坐下来,看他人作画。收到效果后,再一笔一划教他。慢慢地,他磨掉了性子,磨出了耐心,对画画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今,林峰已能熟练掌握油画技法,并成为监区“习美”活动的骨干。当他的油画作品第一次挂上监狱美术馆的展墙时,林峰一脸笑意:“画画让我看到了人生价值。” 在艺术中领悟人生,在改造中感悟艺术。严大地常对林峰说:“作画先做人。”林峰渐渐明白了,光有熟练的油画技能还不够,必须脚踏实地、勤学苦练、端正品行,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作品多次在大墙内得奖,还入选《上海市服刑人员第四届作品展》,并在上海美术馆展出。至今,林峰已获减刑四次:第一次从无期减为19年,第二、三、四次共减刑4年。 (文中人物为化名)本报记者马骋 本报通讯员刘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