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78岁老翁与“小女友”法庭分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8: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对年龄相差38岁,同居12年的男女最终分手,为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双方不得不走上法庭。近日,经江宁区法院审理,双方表示接受调解,对同居期间的2.4万元依法分割。原告王老汉已经78岁,1991年,因为老伴患了尿毒症,他特地从中介处请了当时才30出头的保姆小芬,照顾老伴。次年,老伴去世,但小芬仍然留在王家,照顾老王的生活起居,点点滴滴的生活让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两人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12年来,两人相敬如宾,就连一般的小纠纷也没有。直到去年底开始,小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查博士送你去雅典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芬经常在外跳舞,王老汉开始不放心了,今年3月17日,小芬突然没了踪影,一起失踪的还有家中的2.4万元存款。伤心的王老汉走进了江宁区法院,在法官帮助下,两人终于在法庭见面,看到小芬,王老汉不但没有责怪她,反而劝其回心转意,但小芬却坚决反对。对于双方共同的2.4万元财产,经过法官调解,老王分得1万元,小芬分了1.4万元。(王兵 定生 杨岗)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