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变性人昨返山东办变性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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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1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张幸欣)昨天,山东准变性人高婷婷离开东方医院,回家乡办理可最终变性的相关手续,20天后将返回南京继续“变性之路”。 昨天下午,记者在东方医院见到了高婷婷。他笑着说:“我就要看到我的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了。”说着,他眼里竟噙满了泪水。他随后又说:“做完手术后,我可能就不回去看她们了。最多一年回去一次两次。她们渐渐长大了,我不知道以何种面目对待她们。我
带着随身物品以及火车票和几百块钱,高婷婷乘下午3点55分的火车前往济南。据悉,他首先要办理“没有精神病”的鉴定,以表明手术是在本人清醒的状态下要求的。其次,高婷婷要在户籍所在地的莒县公安局办理证明,证明要同意高婷婷在变性后为其在户籍上变更性别。另外,高婷婷和妻子目前还只是协议离婚,尚需法律上的证明。 该院整形美容科主任医师吴坚介绍,虽然相关法律还未公布,但是1992年临床上就对变性手术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必须具备8大证明,其中3项,就是高婷婷以上要办理的。另外还有个人申请,包括病历、病史和家庭情况以及手术决心,父母兄弟姐妹的证明,工作单位证明,乡政府和居委会的证明,医疗费用筹备及术后生活保障。这些证明高婷婷都已办理。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