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完成农民工戈壁遇险事件善后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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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1:5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8日电(记者李秀芩、刘宏鹏)在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调停下,本月初在戈壁滩遇难农民工的家属8日和施工方达成自愿和解协议、接受经济补偿。这名遇难农民工的遗体也于同日被送往奎屯火化。
本月2日,因与承包商发生矛盾,新疆克拉玛依市一水利工程的17名四川籍农民工徒步离开工地后被困戈壁荒滩,经多方搜寻后16人获救,一人遇难。 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和劳动保障厅的特别授权,在来自遇险农民工故乡的四川彭州市工作组协助下,依据相关法规,协调遇难农民工的家属和施工方立场,由施工方对这名遇难农民工按照非工伤死亡给予经济补偿。死者家属于8日乘飞机返回四川。 彭州市常务副市长王翼刚说,彭州市每年有14万农民工实现劳动力转移或劳务输出,这部分收入约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彭州市劳动部门将积极开展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确保外出农民工安全,对涉及外出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彭州市有关部门将继续积极协助农民工维权。 此外,经过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仲裁,16名获救的四川籍农民工已经领到应得工资,由克拉玛依市政府工作人员护送返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