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委变更规划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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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5:00 新京报 | |||||||||
批准将“幼儿园”作为商用,法院判决恢复原本用途 本报讯 (记者林玉洁李欣悦通讯员陈涛) 富润家园小区里原定用作幼儿园的7号楼,却在去年底被证实,将改做“洗浴中心”。而批准变更这一用途的市规划委被业主们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1
该小区的业主表示,在购房时,售楼规划图上标明7号楼用途为“幼儿园、办公、变电室”。去年11月10日,业主从市规划委得知,7号楼的用途两次改变,最终变更为“商业、变电室”。很快,富润公司就把7号楼以商业用房形式整体出售,并将用于开设“洗浴中心”。 业主说,这两次变更,都没有进行听证,也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而且根据规定,禁止将配套商店改为歌舞厅、游戏厅、洗浴中心。 被告市规划委认为,原规划许可证中核准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建设指标的最小规模要求,在征求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是该建筑“面积较小,不易办学,建议取消配套”,因而改为商业用房。变更是在对富润公司提交的消防、环保、人防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的基础上,依照其申请批复,没有任何违规操作。 法庭认定市规划委作出变更规划许可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撤消了其审批的变更,恢复富润家园小区7号楼原本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