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盼望:乖乖女过得幸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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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6:2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养了7年的女儿,如今谭女士决定把她送给别人,昨天上午她来到本报“推销”孩子:“我女儿很乖,非常讨人喜欢!”她称,收养者必须具备有爱心、有教育能力等条件,“如果有人要,我不会收一分钱!”这个母亲为什么要把女儿给别人?7年的亲情难道可以一送了之?
7年前 捡到一个弃婴 谭女士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报上。在记者办公室,她讲述了她和女儿的故事。7年前一个冬天的黄昏,她和15岁的儿子经过宜宾城内的某广场时,发现一个包裹在襁褓中的婴儿被丢弃在广场的台阶上,当时围了很多围观者,她当即起了怜悯之心,将不足1个月大的女婴抱回了家,后来她到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她希望这个被遗弃的孩子将来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所以为她取名叫阿杰(化名)。“我没有想到以后的生活会变得越来越艰难。”谭女士说,那时已经离婚的她又下了岗,而且还在供养儿子读书,经济状况变得越来越差。去年,在上海读大学的儿子因种种原因休学了,经过反复思考,她决定将已读小学一年级的阿杰送出去。 到成都 为女儿找新家 为了给阿杰找个新家,前不久她带着女儿的照片来到成都,让一名姓李的律师朋友帮忙寻找一个“有爱心,有教育能力的家庭”。经过近半个月的寻找,李律师没能找到,于是谭女士找到本报记者。谭女士对记者说:“阿杰真的很乖,我真舍不得,但确实没有办法,我要为孩子的将来负责,所以必须找个有抚养和教育能力的家庭。”她说,“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办理手续,我虽然养了阿杰7年,但我绝对不会收对方一分钱的费用。”谭女士对送出女儿表现得非常急切,她说:“我希望能在9月以前为阿杰找到新家,这对她找学校读书和安排生活都有好处。”她称,收养家庭可以是成都的,也可以是省外的。 哥哥说 希望妹妹幸福 昨天下午,记者将电话打到谭女士的家中,希望从其家人口中进一步了解她送女儿的原因,7岁的阿杰接到电话,她并不知道母亲要将她送人。谭女士的儿子谭峒对记者说:“我们家因故经济陷入困境,妈妈希望妹妹能过得幸福。”谭峒说:“出于为阿杰的未来考虑,我认为她的未来比我们之间的亲情更重要。”在记者和他谈话时,他将妹妹赶到屋外去玩,记者从电话里听到阿杰不断和哥哥撒娇。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民政局的有关人员,他告诉记者如果收养者要将收养的孩子送人,首先必须解除收养关系,接收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收养条件。 实习生彭聪伟 本报记者邓晓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