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赵案昨被发回重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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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6:40 北京青年报 | |||||||||||||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饶女士在去年10月就曾以与本案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法院于去年11月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饶女士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一中院于今年1月9日作出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二中院认为,饶女士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对赵忠祥提起的民事诉讼,已经海淀法院和一中院两审终审裁定不予受理,现在丰台法院又受理此案并作出管辖异议裁定程序不当。 一听到裁决结果,饶女士忍不住失声痛哭,大声连说“不同意”。她的律师皇甫大卫表示,昨天的裁定结果意味着案件还是无法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昨天在走进法庭前,饶女士曾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她当时就预感到结果不好,更害怕法院最终不受理这起案件。 图为资料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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