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猴王公司欠款一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6:40 北京青年报

  法院判决十日内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本金利息

  本报讯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是著名的上市公司,但其却因拖欠贷款高达1亿元到期不还而坐上了被告席。市一中院昨天的消息说,该院判决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汽车集团公司判决后立即偿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的1亿元贷款和利息。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查博士送你去雅典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购买原料需要资金为由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贷款。1998年11月9日和12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分别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1亿元,期限均为一年。湖北汽车集团公司成为两个借款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而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按照合同约定向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共计1亿元。

  贷款到期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汽车集团公司都未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偿还贷款。后中国工商银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一中院立案审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庭。但经法院合法传唤,两被告都未到庭,也没有对原告的起诉予以答辩,一中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和宣判。市一中院一审判决,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利息,被告湖北汽车集团公司对被告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还款责任负连带保证责任。

  作者:李罡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